一般来说,增设电梯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既有住宅的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2、业主人数(面积)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3、各职能部门的规定。符合规划、建设、质监、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目前旧楼加装电梯的方案有很多,无论是哪种加装方式,都会对房屋结构安全有一定的要求。在达成加装电梯的意愿后,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有必要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的,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鉴定。房屋结构安全达不到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不符合增设电梯,规划部分不予批准。
为了保证房屋的使用和居住安全,对房屋的鉴定要有所有依据,因此房屋鉴定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